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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来,家住沈阳西岗的韩先生无比羞愤、不敢出去见人,原因为:刚刚结婚30天,但觉察妻子已经怀孕很久的样子!韩先生婚前信守承诺、与高女士一直没有发生性关系,由于妻子越来越异常的生理行为,去医院检查时却意外地发现她已经怀孕3个月!经再三追问下,妻子高女士承认在婚前与前男友发生过性关系、并导致自己怀孕!真相大白、韩先生伤心之余,提出离婚,但高女士却坚持不肯,双方为此争执不下。 出于人性化的约束、对怀孕期女子的保护,婚姻法已经明确规定不准在妇女怀孕期间离婚,而高女士的婚前举动,归咎到底是其自身道德问题。显然,这样的情形比给丈夫戴"绿帽子"更加令人难以忍受。这是一桩极度丑陋的婚姻,至于文中的女人,完全是丧失道德底限的行为,如此无德行为必然给男人带来了巨大伤痛,那么男人无比羞愤、没脸见人的状况也完全是理在其中,而离婚与否已经完全不能弥补男人心中永恒的创伤。 婚前那么安分的一个男人怎么就只能得到这样的妻子?况且是得到一个婚后30天却已为其他男人怀孕长达3个月的妻子?这样的事实可谓让人毛骨悚然!这样的结果也不得不让人重新考虑绝对现实的问题:部分女人是否存在婚前寻觅男友都是以沾花惹草、招惹性满足为出发点、而真正到了结婚时刻才挑一个可靠男人做自己丈夫的现象呢? 诚然,尴尬的现实就是对问题答案彻头彻尾的验证,破口大骂已经不能改变事实的面貌,那么避开现象透过本质也许更加值得我们思考,婚姻是爱的加油站,婚姻是以男女珍爱所编织的巢,如果没有这样的爱,那么婚姻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土壤。有多少爱可以重来?有多少人值得等待?所以,面对爱人宁缺毋滥!以史为鉴:从现在开始请珍爱你未来的丈夫、未来妻子吧。 韩先生的经历已成事实,可人生毕竟刚刚开始、绝不能因此就惨淡无光,离婚与否亦不是首要问题,大彻大悟也并非每个人都能做到。虽婚姻丑陋但事在人为,那么笔者的客观建议如下: 坦然面对,以处理问题为首要原则,女人腹中胎儿必须先行解决,可能需要流产;照顾妻子还是有必要的,待女人身体恢复完整,两人分居后令行考虑感情,无论是两人离婚还是重新珍爱... 还有什么其他的处理措施吗? [紫蔷薇花在2007年10月25日 18时25分06秒做了满意的修改] [紫蔷薇花在2007年11月09日 11时33分20秒做了满意的修改] |
